聽說1月11日起,連涼菸糖都不能賣,你說奇怪不奇怪。
我抽菸,而且我不『暈統』
而且已經抽了將近二十年了。
嚴格說起來,
在同儕之間我抽菸算抽得晚。
第一次抽菸是在重考大學的時候,
聽同學說抽菸可以幫助熬夜K書不打瞌睡。
有了這麼『為了考上大學』這麼冠冕堂皇的藉口,
我大剌剌的去買了一包煙,
毫無躲藏的在書房抽了我人生的第一根菸。
父親經過書房聞到菸味,
停下來問:『開始抽菸啦?』
『嗯』我不知道接下來會怎樣,所以低頭假裝繼續在看書。
但我還不想把『因為要熬夜唸書』的理由先拿出來用。
所幸父親只說:那不要抽太兇。
說完就帥氣的揚長而去了。
事後我知道了,
抽煙並不能幫助熬夜,
這麼多年下來,
抽菸變成一種陪伴。
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樣,
所以找上了這個『論次計費』的朋友。
我不喜歡自己已經有煙癮的事實,
但我從不會去後悔自己的選擇。
幾年因為工作需要日夜顛討,
父親開始會皺起眉頭語重心長的勸誡我:煙能不抽就不要抽。
因為我暫時還沒有戒菸的打算,
所以盡量不在父母親面前吸菸省得被唸以及他們擔心。
但就算被看到,
他們也不會逼我戒菸。
因為我已經是個大人。
昨天是菸害防治法上路的第一天。
環保人士、反菸先鋒們無不雀躍欣喜的再迎接這一天的到來。
抽菸者則是愁雲慘霧,訐譙咒罵聲滿天飛。
帥氣的James Dean,風靡了全球萬千影迷,不知道其中有沒有反菸人士。
其實,
我並不反對實施菸害防治法。
但是我真的很賭蘭這麼粗糙強暴的作法。
說穿了就是在用管小孩的方式在對待理論上應該已經都滿18歲的成人。
不抽菸的人討厭煙味,
其實很多抽菸的人也很討厭煙味。
我就是。
但抽不抽菸是自己的選擇,
就像一個人選擇兢兢業業去爭取功名利祿,
或是一個人只想安逸恬適的渡過看起來『沒啥出息』的人生。
那都是個人的選擇,
不管有無經過深思熟慮,
後果自己承擔就是了。
他人的干涉批評甚至是打壓基本上就是欺負人。
反菸者說:這不是你自己抽不抽菸的問題,二手菸更加致命。
我記得去年中秋節,
不知道哪個單位突然跳出來說:烤肉一次的菸害甚於抽幾千根菸的菸害。
於是去年公家機關主辦的各大烤肉晚會就喊停。
我想可能是擔心今年執行菸害防治法時被拿來攻擊。
最好你們真的有在用腦袋啦!
不能烤肉,
那滿街的燒烤店是幻影還是海市蜃樓?
我就不相信燒烤店的煙害救不會危害到人體。
要講根本就講不完了。
矯枉過正是我很不能忍受的事情。
我舉雙手贊成適度的有規劃的來管理規劃無菸環境,
但堅決反對把吸菸者當最罪犯看待並枉顧人權的所有說法做法跟想法。
我想更多抽菸的人也都不會不知道抽菸可能會死的快一點。
但是既然菸本身還是市面上可以合法購得的商品,
你他媽政府也不要臉的瘋狂抽健康捐,
那就不應該把吸菸的人都當作瘟疫。
合理的規劃、適度的管理我相信多數人會願意接受規範。
而高壓強制的手段,以及該死的泛道德化是我最無法容忍的。
反菸人士說:『我們這種人』的肺都黑了。
但我總覺得『那些人』好像也認為癮君子的心都是黑的一樣。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
台灣南部有個鄰里還是村子,
他們自己規定:全面禁煙,有人在他們的地盤抽菸就要被趕出去。
哇!這地方到底還有沒有王法啊?
到底知不知道懂不懂這才叫做違法啊?
我都不知道台灣原來已經地方自治到這種出神入化的境界了。
因為煙害防治法,
原本一度考慮戒菸的我更不想戒菸了。
我如果說這就是我的搖滾精神,
可能會惹來許多撻伐跟訕笑,
但是,
這是我抵抗的形式。
我很幼稚?
對!
但是我也很頑強。
既清楚又頑強!
我絕對相信吸煙容易致癌也可能致命。
但我更肯定,
不清楚的腦袋,
比吸菸吸毒或去搶銀行更加危害人類全體之生活及身心靈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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